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经批准,新余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得报考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报考岗位。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含12月3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
(1)报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经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
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
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
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8.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4日17:30。报名网站为新余市人事考试官网(http://0790.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试人员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招聘单位岗位信息,然后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官网(http://0790.jxpta.com),点击“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击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毕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填报个人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报考时务必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条件是否相符,缴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考岗位。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人员网上注册后,于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6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考试费为100元/人(两科)。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网上未缴费成功者,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笔试费用,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务必于2022年2月16日10:00前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623751560@qq.com):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电话联系(0790-6736962)说明情况,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此类人员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3)网上改报。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2年2月17日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2月18日8:30—12:0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15日9:30–3月19日9:00。
五、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如笔试时间按疫情防控要求须发生变化,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两个科目,合为一张试卷,笔试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写作占60%)。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为主、客观题,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应考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自备橡皮擦、黑色字迹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象:经笔试后取得审查资格的人员。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择业期范围内的考生须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还须提供大学毕业生学历信息在线打印件、大学生入伍通知书和退役士兵证;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⑦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3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笔试成绩考生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未达到1:3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5.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其递补资格审查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聘用资格。
七、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八、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当招聘岗位因资格审查以及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其它
1.笔试由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入闱资格审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3.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
4.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如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有空缺,所产生的缺额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5.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如未有招聘人员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数空缺须暂聘在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6.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则不予聘用。
7.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见附件3)规定。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0-6736068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0790-6442357
报考咨询:079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