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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寻乌县县直事业单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2-06-05 15:55:59 | 来源: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择优招聘。

  二、招聘职位

  各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寻乌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要求;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已经被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寻乌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即2022年6月14日,下同)。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4.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寻乌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寻乌参加高考的考生。

  5、其他要求: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四、考核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招聘信息发布及现场报名后,后续招聘面试环节将按照《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面试时间一同开展,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寻乌县人社局(寻乌县行政大楼407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6月15日(上班时间)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电子文档打印并贴好2寸近期免冠彩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4)有户籍(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

  (5)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原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以便获取公示公告信息。

  (三)面试

  1.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名额时(即形成竞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名额时(即不形成竞争),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取加试高分者入闱体检考察。

  5.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视工作需要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县人社局联合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察内容包括拟任岗位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治等情况。负责对入闱考察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视工作需要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多个单位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由面试高分者先选(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岗位表另有备注的按岗位表备注的方式选岗;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2022届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此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服务期未满5年离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我县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考生务必在考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寻乌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寻(返乡)登记信息。

  (三)境外、省外来(返)寻乌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我县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寻乌。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寻,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九)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寻入寻。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由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THE END责任编辑: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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